關于建立西區街道小區物業服務企業
“黑名單”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區):
為加強西區街道對轄區內物業企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主動履行義務,壓實小區物業日常管理及應急防疫責任,加快其問題處理效率,有效杜絕拖延、屢教不改的情況發生,保障居民生活有序、安全,現結合實際,建立西區街道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黑名單”制度。
一、建立小區物業疫情防控工作評分制度
根據小區物業在疫情防控中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小區物業日常防疫工作進行評價,主要從小區出入管理、掌握小區居住人員底數、涉疫風險人員排查、環境衛生和消殺、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處置、疫情防控宣傳、周邊商鋪門店管理等七個方面進行評價,具體評分表詳見附件。
二、建立疫情防控懲處機制
(一)開展社區定期巡查。村(社區)根據評分表,對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小區每月進行不少于3次的巡查,并進行評價打分,評價等級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詳見附件)。
(二)建立物業公司懲處制度。每月連續三次被評為差等次的物業企業,村(社區)聯合房管局網格員對其負責人進行約談,并下達紙質通知,責令物業定期整改,并要求其將整改報告提交至相關村(社區)。同一物業企業連續兩個月評分(共六次)為差等次的,由西區街道聯合區房管局對該物業公司負責人和區域負責人進行約談,下達紙質通知責令定期整改。同一物業企業連續三個月評分(共九次)為差等次的,村(社區)將相關情況上報至西區街道辦事處,列入西區街道物業服務企業“黑名單”,由街道發函至區房管局和上一級區域公司,對其進行處罰。
三、直接列入“黑名單”相關事項
(一)經檢查提醒,小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物業服務企業仍未整改的;
(二)因物業服務企業過錯引發重大群體上訪或越級上訪事件,影響社會穩定,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
(三)挪用、騙取、套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四)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承擔主要責任的生效判決裁決、被各級物業及其他主管部門行政處罰、公開通報等拒不執行、整改的;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街道辦事處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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